石化和化學工業發展規劃(2016-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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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國家十一部委關于做好2014年春耕化肥供應工作的通知
發布日期: 2014-03-04信息來源: 經貿處訪問次數: 1字號:[ 大 中 小 ]
各市發展改革委、經信委、財政局、農業局(農委)、商務主管部門、工商局、質監局、物價局、供銷合作社,濟南鐵路局各直屬站、車務段,農業發展銀行各市地分行:
為保障春耕化肥供應,奪取今年農業生產豐收,促進國民經濟平穩健康發展,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十一部委聯合下發了《關于做好2014年春耕化肥供應工作的通知》(發改經貿〔2014〕159號,以下簡稱《通知》),現轉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高度重視春耕化肥供應工作。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要求,把切實保障糧食安全作為今年經濟工作的主要任務?;适侵匾霓r業生產資料,是農業生產發展和國家糧食安全的重要保障,與農民利益息息相關。扎實做好化肥生產供應工作,對促進農業穩定發展和農民持續增收,保障糧食安全、穩定市場物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春耕化肥供應工作,強化領導,落實責任,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全省化肥生產供應和市場穩定。
二、嚴格執行各項優惠政策。要確保國家支持化肥生產,保障化肥供應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發展改革、經濟和信息化、財政、商務、物價、供銷、石化、鐵路、煤炭、銀行等相關部門要按照《通知》要求,繼續嚴格執行國家對化肥原料供應、運輸保障、供氣供電、淡季儲備、信貸資金等方面的優惠政策,不折不扣地把國家有關化肥生產、供應和穩定價格的扶持政策落到實處。農業發展銀行有關分行在保證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優先對國家和省級淡儲化肥承儲企業提供信貸支持。
三、強化化肥質量和市場監管。各地農業、工商、物價等相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相互協調配合,切實加強對化肥生產流通全過程的監督管理,進一步穩定農資價格,維護公平競爭、規范有序的市場秩序,嚴厲打擊生產、流通環節中假冒偽劣、摻雜使假等違法行為,保障農民合法權益,積極發揮農資流通協會政策宣傳、信息引導、行業自律、協調指導作用,確保農民能買到優質價廉的放心肥。
附件: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十一部委《關于做好2014年春耕化肥供應工作的通知》(發改經貿〔2014〕159號)
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農業廳 山東省商務廳
山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山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山東省物價局 山東省供銷合作聯合社 國家能源局山東監管辦公室
濟南鐵路局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山東省分行
201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