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集2023年第二批團體標準項目計劃的通知
瀏覽次數: 342 發布時間:2023-06-30 10:08:29 發布人:editor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國發〔2015〕13號),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民政部《團體標準管理規定》(國標委聯〔2019〕1號),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等十七部門《關于促進團體標準規范優質發展的意見》(國標委聯〔2022〕6號),以及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2022年全省標準化工作要點》、《關于印發推動標準化與科技創新戰略協同若干措施的通知》(魯市監發〔2023〕6號),山東省政府《關于貫徹〈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推進標準化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魯政發〔2022〕6號)相關要求,進一步加強我省化工行業標準體系建設,推進技術創新和科技進步,滿足市場、行業對標準工作的需求,山東化學化工學會決定開展2023年第二批團體標準項目計劃征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標準申報征集范圍1.圍繞化工及相關行業(化肥、農藥、煉化、精細化工、石油化工、鹽化工、煤化工、橡膠、氯堿、生物化工、涂料、黏合劑等),精細化工(醫藥化工、醫藥和農藥中間體、電子化學品等),以及化工安全、化工環保(三廢處理)等相關領域科技創新和化工相關新興產業的市場需求,涉及產品、工藝、技術、設備、管理等相關的標準項目,有利于促進行業科技進步與企業發展,有利于擴大品牌影響力,有利于提升產品和服務競爭力,均可申報制定山東化學化工學會團體標準。
2.鼓勵標準項目圍繞促進化工能效技術、節能減排、清潔生產、資源綜合利用、綠色低碳發展方向提出。
3.鼓勵標準項目圍繞氯堿、合成氨、尿素、電石法制PVC等高耗能行業關鍵共性技術、節能低碳、能耗管理、減排控排、綠色發展以及碳資源管理等方向提出。
4.鼓勵企業圍繞產品性能、技術能力、用戶需求等制定產品質量分級團體標準。(工信部等九部門《質量標準品牌賦值中小企業專項行動(2023–2025年)》(工信部聯科〔2023〕63號))
二、申報要求
1.標準選題應與現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團體標準無交叉、無重復。具備標準編制能力的法人單位均可隨時向我會提出立項申請。
2.申請單位應熟悉相關領域研究現狀和標準建設情況,具備與所申請的團體標準相關的工作基礎,有配套的技術、設備和人員條件,并具有標準制定工作經費保障。
3.標準要有廣泛代表性,鼓勵相關單位聯合提出申請,鼓勵吸納生產者、經營者、使用者、高等院校、科研機構、檢測及認證機構、政府部門等相關方代表參與,充分反應各方的共同需求。
三、申報程序
2.申請單位應熟悉相關領域研究現狀和標準建設情況,具備與所申請的團體標準相關的工作基礎,有配套的技術、設備和人員條件,并具有標準制定工作經費保障。
3.標準要有廣泛代表性,鼓勵相關單位聯合提出申請,鼓勵吸納生產者、經營者、使用者、高等院校、科研機構、檢測及認證機構、政府部門等相關方代表參與,充分反應各方的共同需求。
1.申報單位需填寫《山東化學化工學會團體標準制修訂立項申請書》(見附件1),電子版請發送至sdhxhg@163.com,紙質版(一式兩份)加蓋公章后報送學會秘書處。
2.學會根據申報情況,適時組織專家審查并給出是否批準立項的結論。經審查批準立項的團體標準項目將在全國團體標準信息平臺和學會官網發布。
3.團體標準立項后,申請單位需按《山東化學化工學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開展團體標準編制相關工作。
4.2023年第二批項目征集截止日期為2023年12月31日。
四、聯系方式2.學會根據申報情況,適時組織專家審查并給出是否批準立項的結論。經審查批準立項的團體標準項目將在全國團體標準信息平臺和學會官網發布。
3.團體標準立項后,申請單位需按《山東化學化工學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開展團體標準編制相關工作。
4.2023年第二批項目征集截止日期為2023年12月31日。
聯系人:張 雪 田 勝
電 話:0531- 82601227 82663182 18563716093(微信同號)
郵 箱:sdhxhg@163.com
通訊地址:濟南市歷下區文化東路80號2號辦公樓203
山東·化學化工學會
2023年07月01日
附件1:山東化學化工學會團體標準制修訂立項申請書.docx2023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