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性急性三氯乙烯中毒診斷標準
瀏覽次數: 342 發布時間:2017-06-29 16:54:07 發布人:editor
前 言
本標準的第6.1條為推薦性的,其余為強制性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制定本標準。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原標準GBll505—1989與本標準不一致的,以本標準為準。
在接觸三氯乙烯的職業活動中,可引起急性三氯乙烯中毒。為保護接觸者身體健康,規范急性三氯乙烯中毒的診斷,有效地防治三氯乙烯中毒,制定本標準。
結合近年來的研究進展,在診斷標準中突出三氯乙烯對神經系統的影響,并在條文上對原標準 GBll505—1989進行了修改。同時對近年來發生的變應性皮膚損害進行了補充說明。
本標準的附錄A是資料性附錄。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提出并歸口。
本標準由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職業衛生與中毒控制所及深圳市衛生防疫站負責起草。參加起草的單位有四川大學華西職業病院、西安市中心醫院及廣東省職業病防治院。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負責解釋。
職業性急性三氯乙烯中毒診斷標準
Diagnostic Criteria of Occupational Acute Trichloroethylene Poisoning
GBZ38-2002
職業性急性三氯乙烯中毒指在職業活動中短時期內接觸較大量的三氯乙烯所引起的以中樞神經系統損害為主要表現的全身性疾病。少數接觸者出現嚴重的變應性皮膚疾患。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職業性急性三氯乙烯中毒的診斷標準及處理原則。
本標準適用于在職業活動中由于接觸三氯乙烯所引起的急性中毒。在非職業性活動中接觸三氯乙烯所引起的急性中毒,也可參照本標準。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Zl8 職業性皮膚病診斷標準(總則)
GB/T16180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
GBZ59 職業性中毒性肝病診斷標準
GBZ74 職業性急性化學物中毒性心臟病診斷標準
GBZ76 職業性急性化學物中毒性神經系統疾病診斷標準
WS/T64 尿中三氯乙酸分光光度測定方法
3 診斷原則
根據短期內接觸較大量的三氯乙烯職業史、神經系統損害為主的臨床表現,結合現場勞動衛生學調查,參考尿三氯乙酸含量的測定,綜合分析,并排除其他病因所致類似疾病,方可診斷。
4 接觸反應
短期內接觸較高濃度三氯乙烯后出現頭昏、頭痛、乏力、顏面潮紅、眼及上呼吸道刺激癥狀等表現,一般在脫離接觸后24小時內可恢復正常。
5 診斷及分級標準
5.1 輕度中毒
除上述癥狀加重外,可有心悸、胸悶、惡心、嘔吐、食欲減退等,并有下列情況之一者:
a)輕度意識障礙(意識模糊、嗜睡狀態或朦朧狀態);
b)三叉神經損害;
c)輕度肝或腎損害。
5.2 重度中毒
上述癥狀加重外,并有下列情況之一者:
a)重度意識障礙(譫妄狀態或昏迷);
b)有兩對以上腦神經損害;
c)重度肝或腎功能損害。
6 處理原則
6.1 治療原則
6.1.1 迅速脫離現場,清洗污染皮膚、更換污染衣物,臥床安靜休息;密切觀察病情。 6.1.2 接觸反應者應至少觀察24小時,并根據情況對癥處理。
6.1.3 無特效解毒劑,治療以對癥及支持療法為主。
6.2 其他處理
輕度中毒患者治愈后可恢復原工作;重度中毒患者應調離三氯乙烯作業。如需勞動能力鑒定,按 GB/T16180處理。
7 正確使用本標準的說明
見附錄A(資料性附錄)。
附錄A
(資料性附錄)
正確使用本標準的說明
A.1 本標準適用于接觸三氯乙烯氣體或液體所致急性中毒病例的診斷,三氯乙烯常用于清洗金屬表面油污、干洗或用作溶劑或萃取劑以及作為生產三氯乙烯工廠的產品。
A.2 急性三氯乙烯中毒主要表現為中樞神經系統的損害。肝、腎、心損害時有所見。根據接觸情況、臨床表現、結合現場調查,綜合分析,可做出診斷。應與其他原因引起的意識障礙、腦神經及心、肝、腎疾病相鑒別。
A.3 由于三氯乙烯中毒有時潛伏期較長,一旦出現接觸反應,必須嚴密觀察,及時處理,以免病情進展。
A.4 三叉神經系混合神經,其運動支支配咀嚼肌及顳肌,感覺支主管面部及角膜的感覺。當三叉神經受到損害時,主要表現為角膜反射消失、面部呈三叉神經周圍性或核性分布的感覺減退及咀嚼肌無力。
A.5 重度中毒以昏迷或在輕度意識障礙的基礎上,兩對以上腦神經損害者可診斷。重度中毒時常伴有明顯的肝、腎、心損害。意識障礙參見GBZ76,肝臟與心臟病變參見GBZ59與GBZ74。
A.6 接觸高濃度、大劑量三氯乙烯時可累及心臟傳導系統而致心律失常,嚴重時可發生心室纖顫而致猝死。
A.7 急性中毒時,尿三氯乙酸含量增高,為良好的接觸指標。可作為診斷或鑒別診斷的參考指標。測定方法參見WS/T64
A.8 個別接觸三氯乙烯者發生嚴重變應性皮膚損害,可經8—30天(大多為兩周)的潛伏期發病,無明顯劑量—效應關系。多為散發性單個發病。皮膚損害主要有三型:
——重癥多形紅斑型;
——剝脫性皮炎型;
——大皰性表皮壞死松解癥型。
常伴有肝臟損害,部分有腎臟損害,死亡率高,應高度重視。皮膚損害的發病機制尚待進一步研究。目前認為不屬中毒,而是變態反應性疾病,因系職業接觸,屬職業病范疇。出現皮膚損害時,其診斷按 GBZl8處理。
A.9 急性三氯乙烯中毒無特殊解毒劑,治療原則參照職業性急性化學物中毒的診斷中有關診斷標準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