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裁決美國環保署重新審視溫室氣體
瀏覽次數: 342 發布時間:2017-06-28 15:04:55 發布人:editor
據2007年4月2日《新科學家》網站報告,美國最高法院星期一做出裁決:美國環保署拒絕控制汽車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是“不合法”的。此次裁決標志著布什政府在這起訴訟案中敗訴,這也是美國最高法院歷史上首次對涉及全球變暖的案件作出裁定。不過此案的裁定是較為勉強的,最高法院的9名大法官僅以5票對4票的表決結果裁定聯邦政府敗訴。
美國12個州以及13個環保組織此前曾起訴美國環保署,他們要求最高法院裁定美國《清潔空氣法》應賦予環保署控制汽車的二氧化碳和其它溫室氣體排放的權力,而聯邦政策則堅持認為環保署沒有這種權力。此次裁決對這12個州以及13個環保組織而言是一次勝利。美國最高法院稱,環保署拒絕控制導致氣候變化的汽車和其它交通工具的二氧化碳排放,但它沒有為此“提供合理的解釋”。
這是數十年來美國最高法院受理的最重要的環境案件之一。它主要以美國《清潔空氣法》聲明為中心,該聲明稱環保署的領導者“應該”控制新車輛的尾氣排放,“因為尾氣排放將引起或導致空氣污染,而人們有理由相信空氣污染將危害公共健康或社會安全。”美國環保署以“科學的不確定性”為由拒絕按照該法令控制汽車的溫室氣體排放。該機構還宣稱,如果國會打算把《清潔空氣法》的那部分條款應用于溫室氣體,它在1990年最后一次修改該法案時就應該把這個問題說清楚。
布什政府辯稱環保署沒有能力控制汽車尾氣排放,法官約翰·史蒂文斯駁回了政府的論點。他說環保署的決定是“武斷的、反復無常的,甚至是不合法的。”史蒂文斯責令環保署進一步審視該問題,他說最高法院將不會判定環保署采取何種政策。他接著說:“我們只是堅持認為,無論是遵守該法令,還是對該法令無動于衷,環保署都應該給出它的理由。”
在過去的一個世紀中,溫室氣體排放量呈直線上升趨勢,許多科學家認為溫室氣體排放量的增加與全球平均氣溫的增加有著一定的聯系,同時還與極端氣候、野外火災、冰川的融化和其它環境破壞有著一定的聯系(他們認為人類對全球變曖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投票支持環保署的四位法官是美國最高法院最保守的四位成員,他們分別是首席法官約翰·羅伯茨、法官寒繆爾·阿里托、法官安托寧·斯加里亞和法官克拉倫斯·托馬斯,前兩位都是布什總統任命的。美國地區法院曾否決了馬薩諸塞州對美國環保署的控訴,之后該案件被上述到美國最高法院。